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7-17 10:30:54

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现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黑人社函〔2020〕124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申报。

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创业类项目按属地管理,由各区(县)人社部门推荐;启动类项目按隶属关系,由主管部门推荐。

(二)申报创业类不限名额。

(三)申报启动类哈尔滨市限报6人。

(四)申报人不得两类项目兼报。

(五)各区(县)如有多人申报,请各主管部门、区(县)人社部门按顺序排列推荐人选,并出具推荐函。

二、材料要求

(一)各主管部门、区(县)人社局推荐函一式两份。主要内容为推荐工作程序、申报人员基本信息、推荐意见、公示公告情况。

(二)《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》一式7份,单独胶装成册。

(三)佐证材料合订本1份。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:(1)推荐公函;(2)《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》;(3)国(境)外学位学历证书、留学回国证明;(4)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;(5)承担项目合同、阶梯鉴定书;(6)专著、代表性论文(不超过10篇);(7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申报创业类提供)等。

三、时间要求

(一)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处(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3号楼3315室)。

(二)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4日。

经我局审核并在网上公示后,报送省人社厅。

联 系 人:谭博

联系电话:84871772,13936427733